陕西供热采暖有新规 加强对供热服务质量监管
为做好全省2014-2015年冬季供热采暖工作,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供热管理部门按照节能环保的原则,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城市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确保供热安全。
该厅要求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供热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和梳理,抓紧推进供热改造工程进度,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用户及供热管网为重点,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安排专人限时整改,确保按期供热;督导各集中供热单位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工作,确保采暖期前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各集中供热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热源和换热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供热、供气单位要提前制定和完善采暖用煤和燃气供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供热所需煤、气供应。为确保冬季供热安全有序,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要建立城市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供热安全生产责任。
该厅强调,要切实加强对供热服务质量的监管,提前开通供热服务热线,在采暖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供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置。采暖期内,各供热单位要充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做到“低保高控”,确保用户室内温度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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