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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安全监管局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亚信峰会期间安保要求,5月8日至12日,崇明县安全监管局联合县质量技监局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11家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对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区、配电室、冷库、生产车间等重点部位和企业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应急器材配备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等情况,以及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值班值守进行检查,同时重点开展了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企业使用快速冻结装置情况的排查。
  检查组对受检的11家涉氨制冷企业均提出了进一步改进意见。目前,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停用液氨快速冷冻装置。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近期新扩建的液氨快速冷冻装置被继续要求在试生产前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检查组还要求崇明冷冻厂停业改造,必须按照标准实施,坚决防止类似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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