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行业>政策法规> 正文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家方案(修订稿)》已获利国务院批准


  为适应国内外保护臭氧层工作形势的变化,更好地指导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淘汰消耗臭氧层的工作,及时获得《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国家环保局总局自1997年1月开始组织对原《国家方案》进行修订。《国家方案(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核实我国ODS生产、消费以及进出口数据;调整各阶段ODS控制目标;修改各行业淘汰战略;重新考虑适合中国国情的行业替代技术;重新核算中国到2010年前ODS生产和消费淘汰所需的增加费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制等。经过20个部门会签的《国家方案(修订稿)》报批稿已于1999年10月14日上报国务院审批,于11月15日获国务院批准。

本站新闻资讯信息来源为网友投稿、本站原创、转载其他媒体,如果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而不填写内容原始出处的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我们将对您的侵权行为保留起诉权,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后果请自负,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请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

针对于网友投稿和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我们也会标注新闻内容原始出处,中国制冷网(www.oeofo.com)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同意文中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如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hai@oeofo.com。

网友评论

0条 [查看全部]  
市场热点

返回顶部

反馈

微信扫一扫